广东省河北商会秘书处内部管理制度(试行)
为了保证广东省河北商会正常工作,有序运转,根据本会章程有关规定,制定本会内部管理制度,以规范本会会员和本会工作人员的行为,促进团结,激励奋进,共同为促进经济的快速发展、持续、健康发展做出新的贡献。
一、秘书处工作管理制度
1、商会秘书处是本会理事会的常设机构,具体执行理事会、会长办公会的决议、决定,负责处理本会日常事务,综合协调本会内外工作。
2、秘书处工作由秘书长主持,秘书长根据需要可设秘书和工作人员若干人。秘书处工作人员由秘书长聘用和解聘。
3、秘书处的工作职责:
(1)、执行理事会、会长办公会的决议、决定。
(2)、统一管理本会的证书、印章、文件、财物、票据等。
(3)、受理事会委托在理事会闭会期间协同会员部发展会员,办理会员相关手续,并向理事会通报。
(4)、负责协调各部门采集辑会刊、通讯等资料,交流、传递各种信息。
(5)、做好会员服务工作,协调会员部和维权部接待会员来访,反映解决会员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;协调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。对会员提出需要帮助反映和协调的个性问题,做好沟通工作与联络工作,通过专家咨询、诊断论证、组织会商等办法提供服务。
(6)、负责对外联络。
4、本会的文件、书信、资料等由秘书长提出处理意见,并交给本会负责收发的秘书统一管理。重要文件和信函应及时送会长阅知和处理。以本会名义对外发文或签订协议,须经会长批准或会长授权秘书长批准。以本会秘书处名义对外发文和签订合同、协议,更改商会网站内容必须经秘书长批准。
5、秘书处实行每月例会制度。例会由秘书长主持,总结交流本会工作情况,安排布置当月工作。
6、秘书处专职工作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度。
二、印章管理制度
1、本会印章按照法定要求刻制。
2、本会印章共3枚。其中有“广东省河北商会”印章1枚、“广东省河北商会秘书处”印章1枚、“广东省河北商会财务专用章” 印章1枚
3、 本会法定代表人印章由本会秘书处办公室负责刻制和保管使用。
4 、本会印章由秘书长或秘书长指定的专人负责保管。
5 、使用本会印章必须经本会会长或会长委托的秘书长批准。使用本会秘书处公章必须经秘书长或秘书长委托的副秘书长批准。
6 、负责本会印章管理的人员用印时,要认真填写《用章登记表》,对用章时间、用途、数量、经办人、批准人等事项进行登记。发文用章要做好发文登记管理。
三、 人事管理制度
1、 本会领导人实行选举产生制度。根据本会《章程》规定,理事由本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;本会会长、监事长、常务副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由本会理事会选举产生。
2 、本会副秘书长、部门负责人由秘书长提名,经理事会审议后聘用或解聘。
3 、本会秘书处专职工作人员由秘书长聘用或解聘。
4 、本会各部门工作人员由部门提名,报秘书长同意备案。
5 、本会秘书处聘用的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,按照国家有关政策,在聘用合同中明确
广东省河北商会秘书处
2009年3月1日 |